住院一定要自聘看護嗎?先查病房有沒有住院整合照護服務

資料查核日:

住院照顧不是只有家屬全時陪病或自聘一對一看護兩種選項;但能否使用整合照護,要看核定醫院、病房與病人需求。

家人突然住院,病房一句「需要有人照顧」常讓家屬立刻開始找看護。但目前部分核定醫院與病房有「住院整合照護服務」:由醫院安排護理人員與照護輔佐人力,以病房團隊方式分工,家屬不一定要全時留院或另聘一對一看護。

這不是全國每間醫院、每個病房都有的保證,也不是任何病況都適用。最有效的第一步不是在網路上猜,而是直接問目前住院的護理站或院方整合照護窗口。

一分鐘先問五句

  1. 這間醫院、這個病房目前是否有住院整合照護?
  2. 病人可以選擇參與嗎?有哪些不適用或需另外安排的情況?
  3. 團隊可提供哪些生活照護,哪些仍需家屬或其他人力協助?
  4. 費用怎麼計算、從哪一天開始、是否會先書面說明?
  5. 若病況、病房或照顧需求改變,誰會重新評估與通知?

衛福部115年度計畫要求參與醫院以病房為單位推動,並在服務前說明內容與費用、取得知情同意。醫院也應提供網站與電話窗口資訊。這些是制度要求;個案能否使用,仍以該院當下核定病房、床位與專業評估為準。

整合照護與一對一看護,不是同一種安排

住院整合照護是病房團隊的分級分工,不等於某一位照服員全天只照顧一名病人。官方計畫也列出,病人有特殊狀況、需要一對一照顧時,可能不適合用一般整合模式。

因此,家屬要問的是「這位病人的需要能否由目前團隊承接」,而不是只比較一天價格。若院方判斷需要其他人力,可參考住院看護尋找與核對方式,確認資格、工作範圍、費用與交班,不私下請來路不明的人員進病房。

服務範圍要由病房說明,不自行指派醫療工作

照護輔佐人力是在醫院管理與護理監督下,依核定工作範圍協助生活照護。給藥、侵入性處置、病況判斷等醫療專業工作不能由家屬或照服員自行決定。

病人出現呼吸困難、意識改變、胸痛、突然無力、跌倒或其他急性變化,立即按鈴通知病房人員,不要等待固定巡視,也不要自行餵藥、調整管路或移動可能受傷的人。

費用不要只問「一天多少」

請院方提供書面或可留存的說明,至少核對:

不要沿用網路舊文章的固定金額。115年度計畫允許醫院依核定模式訂定收費並要求事先說明,實際費用須看院方當期公告與個案知情同意內容。

家屬仍有四項不可省略的角色

即使選擇整合照護,家屬或主要聯絡人仍要:

  1. 提供重要病史、平時功能與溝通習慣;
  2. 留下可聯絡的決策與緊急聯絡方式;
  3. 參與醫療說明及出院規劃;
  4. 核對個人物品、輔具與轉銜需求。

「不用全時陪病」不等於「家屬不必再接電話」。病房團隊負責住院期間的分工照護;醫療決策與出院後安排仍需要病人、家屬與專業人員共同確認。

出院前,把照護人力問題接到下一站

住院整合照護只處理住院階段,不會自動延伸成居家長照。預估出院後仍需協助時,盡早請院內出院準備團隊評估,可先看出院準備清單;若可能需要長照,參考住院期間申請長照與院方、1966確認。

出院後需要的是醫療訪視還是生活照顧,也要分清楚。居家護理說明可幫助整理問題,但服務資格、頻率與內容仍由醫療及長照專業人員依個案評估。

本文提供住院照顧人力的一般資訊,不取代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醫院的個別評估。病況有任何急性改變,立即通知病房;服務與費用以醫院當期正式說明及知情同意文件為準。

參考來源

  1. 衛生福利部『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01
    • 健保署行政協助業務專區提供115年度計畫與醫院問答集
    • 114年起住院整合照護改由公務預算支應
    • 官方頁面連結住院整合照護查詢專區
  2. 衛生福利部115年度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衛生福利部 · 2025-11-05 / 2026-09-01
    • 核定醫院以病房為單位配置護理與照護輔佐人力
    • 參與病房的病人可選擇是否參與,特殊狀況可能需要一對一照顧
    • 醫院應事先說明服務與費用並取得知情同意
    • 醫院應公開參與資訊與聯絡窗口
  3. 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歷史與移轉說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01
    • 原健保試辦計畫自114年移由公務預算支應
    • 現行資訊應改查行政協助業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