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一定要自聘看護嗎?先查病房有沒有住院整合照護服務
住院照顧不是只有家屬全時陪病或自聘一對一看護兩種選項;但能否使用整合照護,要看核定醫院、病房與病人需求。
家人突然住院,病房一句「需要有人照顧」常讓家屬立刻開始找看護。但目前部分核定醫院與病房有「住院整合照護服務」:由醫院安排護理人員與照護輔佐人力,以病房團隊方式分工,家屬不一定要全時留院或另聘一對一看護。
這不是全國每間醫院、每個病房都有的保證,也不是任何病況都適用。最有效的第一步不是在網路上猜,而是直接問目前住院的護理站或院方整合照護窗口。
一分鐘先問五句
- 這間醫院、這個病房目前是否有住院整合照護?
- 病人可以選擇參與嗎?有哪些不適用或需另外安排的情況?
- 團隊可提供哪些生活照護,哪些仍需家屬或其他人力協助?
- 費用怎麼計算、從哪一天開始、是否會先書面說明?
- 若病況、病房或照顧需求改變,誰會重新評估與通知?
衛福部115年度計畫要求參與醫院以病房為單位推動,並在服務前說明內容與費用、取得知情同意。醫院也應提供網站與電話窗口資訊。這些是制度要求;個案能否使用,仍以該院當下核定病房、床位與專業評估為準。
整合照護與一對一看護,不是同一種安排
住院整合照護是病房團隊的分級分工,不等於某一位照服員全天只照顧一名病人。官方計畫也列出,病人有特殊狀況、需要一對一照顧時,可能不適合用一般整合模式。
因此,家屬要問的是「這位病人的需要能否由目前團隊承接」,而不是只比較一天價格。若院方判斷需要其他人力,可參考住院看護尋找與核對方式,確認資格、工作範圍、費用與交班,不私下請來路不明的人員進病房。
服務範圍要由病房說明,不自行指派醫療工作
照護輔佐人力是在醫院管理與護理監督下,依核定工作範圍協助生活照護。給藥、侵入性處置、病況判斷等醫療專業工作不能由家屬或照服員自行決定。
病人出現呼吸困難、意識改變、胸痛、突然無力、跌倒或其他急性變化,立即按鈴通知病房人員,不要等待固定巡視,也不要自行餵藥、調整管路或移動可能受傷的人。
費用不要只問「一天多少」
請院方提供書面或可留存的說明,至少核對:
- 計費起訖與是否按日、班或其他方式計算;
- 哪些照護內容包含在費用內;
- 轉病房、加護、手術、請假或提前出院如何結算;
- 另需耗材、陪檢或其他人力時由誰先告知;
- 收據與異議窗口。
不要沿用網路舊文章的固定金額。115年度計畫允許醫院依核定模式訂定收費並要求事先說明,實際費用須看院方當期公告與個案知情同意內容。
家屬仍有四項不可省略的角色
即使選擇整合照護,家屬或主要聯絡人仍要:
- 提供重要病史、平時功能與溝通習慣;
- 留下可聯絡的決策與緊急聯絡方式;
- 參與醫療說明及出院規劃;
- 核對個人物品、輔具與轉銜需求。
「不用全時陪病」不等於「家屬不必再接電話」。病房團隊負責住院期間的分工照護;醫療決策與出院後安排仍需要病人、家屬與專業人員共同確認。
出院前,把照護人力問題接到下一站
住院整合照護只處理住院階段,不會自動延伸成居家長照。預估出院後仍需協助時,盡早請院內出院準備團隊評估,可先看出院準備清單;若可能需要長照,參考住院期間申請長照與院方、1966確認。
出院後需要的是醫療訪視還是生活照顧,也要分清楚。居家護理說明可幫助整理問題,但服務資格、頻率與內容仍由醫療及長照專業人員依個案評估。
本文提供住院照顧人力的一般資訊,不取代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醫院的個別評估。病況有任何急性改變,立即通知病房;服務與費用以醫院當期正式說明及知情同意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