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失能程度改變,怎麼申請複評(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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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程度改變時,可撥打1966或聯絡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告知需要重新評估;或請負責的A單位個管員通報照管中心,由照管專員安排訪視複評。複評前,原等級與額度可繼續使用。

失能程度明顯改變時,不需要等定期複評才能申請重新評估。家屬或本人可直接撥打長照專線 1966,或聯絡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管中心),告知失能狀況改變,請對方安排複評;也可以主動聯絡負責的 A 單位個案管理員(個管員),由個管員通報照管中心。複評前,原核定的長照等級與服務額度仍可繼續使用,不會中斷。

長照複評是什麼?

長照複評,是指照管中心針對已在使用長照服務的個案,依照規定重新評估其失能程度,並依結果重新核定長照需要等級與服務給付額度。

複評分為兩種情形:

一、定期複評: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6條只規定,照管中心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間進行複評,辦法本文沒有寫死幾個月。衛福部 110 年 12 月 29 日衛部顧字第 1101962808 號函(地方衛生局函釋專區仍可見)說明:照管中心連續二次評估、間隔至少 11 個月,長照需要等級均為第 8 級者,該等個案複評期間調整為 24 個月。一般情形的一年期間,見該部公開辦法草案逐條說明所引 108 年函;本次未取得 108 函原文,目前實際適用期間請向 1966 或當地照管中心確認。

二、提早複評(因狀況改變): 若個案身體狀況或失能程度在定期複評到來之前已明顯改變,可主動申請提早複評。

法規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6條(民國114年6月19日修正,現行有效)規定:「照管中心或地方主管機關對於經評估符合給付長照服務資格及失能程度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間進行複評;長照給付對象及其家屬,應配合辦理。」

哪些情況適合主動申請提早複評?

以下情形可考慮主動聯絡照管中心或 A 單位個管員,告知需要提早複評:

注意: 複評是否安排、何時訪視,由照管中心依實際狀況決定,本文不代表申請後一定能立即獲得較高等級的核定。具體情形請洽 1966 或當地照管中心確認。

如何申請或觸發複評?

有三個主要管道,可依個人方便擇一:

1. 撥打長照專線 1966 直接說明家人失能情形已改變,要求轉請照管中心安排重新評估。

2. 聯絡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可至各縣市政府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或來電說明,請對方協助安排。

3. 聯絡 A 單位個管員 若已開案使用長照服務,可主動告知負責的 A 單位個案管理員。附表四照顧管理服務組合寫明:個管員每 6 個月需家訪並依需求重新擬訂照顧計畫;發現身體狀況改變需重新評估時,應通報照管中心進行複評。是否排複評、何時訪視,仍由照管中心決定。

更多評估相關說明,可參考 長照資格怎麼判定?失能等級第2到8級說明照管專員訪視評估的準備與流程

複評前,服務不會中斷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6條也規定:「非可歸責於長照給付對象及其家屬之原因,致未及複評者,於複評核定前,長照特約單位仍得依原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額度,繼續提供長照服務。」

也就是說,若因住院或其他非個案本人原因未能如期複評,服務不會因此停止,可依原等級與額度繼續使用,直到複評核定完成。

複評後,等級改變怎麼算?

複評完成後,照管中心依結果重新核定等級與額度,生效規則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13條如下:

等級調高(失能程度加重): 新核定結果自核定當月1日起生效,給付額度回溯至當月月初。複評前的剩餘額度,可保留至複評照顧計畫核定當月月底止。

等級調低(失能程度改善): 新核定結果自核定次月1日起生效,原額度可使用至複評結果核定前一日止。

等級不變: 複評前剩餘額度,可保留至複評照顧計畫核定當月月底止。

若有疑慮或覺得複評結果不符實際,可進一步了解 長照評估結果不符,有哪些申訴或申復管道?

照顧計畫若有調整需求,可一起參考 長照照顧計畫如何申請調整?

常見問答(FAQ)

Q1:複評一定要等到定期通知才能做嗎? 不一定。若失能程度已明顯改變,家屬可主動聯絡 1966、照管中心或 A 單位個管員,說明情形,請對方評估是否需要安排提早複評。是否排程及時間由照管中心決定。

Q2:照管中心來複評前需要準備什麼? 通常照管專員會到府進行功能評估,可預先整理近期的診斷書、出院紀錄、復健報告等相關文件,讓評估更完整反映實際狀況。詳細請洽 1966 確認所需文件。

Q3:複評後額度調高,之前少用的額度可以補回嗎? 依第13條,等級調高時,新結果自核定當月1日起生效,複評前剩餘額度可保留至複評照顧計畫核定當月月底。辦法沒有寫「已用完或已歸零的舊額度會補發」,實際計算請以照管中心核定為準。

Q4:住院中可以辦理複評嗎? 1966 專區寫的是:住院期間可聯絡醫院「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小組」提出長照申請。複評是否能在住院中安排,辦法未另訂專條,請洽 1966、出院準備小組或照管中心確認。

Q5:我是家屬,不是本人,可以代為申請嗎? 可以。家屬撥打1966或聯絡照管中心,說明長照給付對象的狀況,即可代為提出複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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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訊以《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衛福部長照專區官方公告為準(查證日:2026-09-12)。個案實際等級核定、時程與補助金額,請以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正式評估結果為準;複雜個案請洽 1966 或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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